• 杨红琼 律师
  • 执业年限:23年
    四川-成都-青羊
    四川成都科全律师事务所
  • 活跃指数: 0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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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性        别:
出生年份:
1900
从业机构:
四川成都科全律师事务所
证件号码:
15101200311252569
联系电话:
131****9718
电子邮箱:
1121440540@qq.com
个人简介

热线电话:加 微信cdls006 杨红琼律师系首席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司法厅注册律师,资深律师。 现执业于四川科全律师事务所 杨红琼律师,执业经验十年以上的能力强、办案精、法律功底深厚、诚信勤勉的专职律师,并由数名助理律师配合工作。杨律师从应对诉讼的角度出发,制作经济合同方案,提供全方位法律风险防范方案。为各顾问单位、个人的生产经营风险、合同审查、债务催讨、劳资、资本运作、各类风险防范、婚姻财产财产纠纷等方面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及处理措施。 更多了解访问:成都经济合同财产律师网 http://www.cdjjccls.com/

项目经验

杨律师2010年之前办案的典型案件其中部分: 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代表性案件包括: 1、2007年以为法院公告的案例:代理成都某某商贸公司诉成都家乐福、重庆家乐福经济合同纠纷(以及与人人乐系列合同纠纷),双方分歧巨大,辩论激烈。代理前述案件均取得胜诉。 2、代理(北京)中集物流有限公司与成都三联天全化工有限公司运输委托合同纠纷案。三联公司起诉要求中集赔偿二十五万余元。杨律师作为被告中集公司诉讼代理人。一审经过杨律师据理力争,判决赔偿十一万余元,后对方三联公司不服上诉至成都中院。杨律师继续代理该案,二审中反而为被告争取到改判为赔偿三联公司八万余元。杨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为(北京)中集公司避免较大经济损失。 3、代理简阳乔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诉成都蓉壹饲料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该案属于疑难复杂案件。经过杨律师调查后发现该案涉及被告饲料公司在我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空白页单据上单方面填制内容的情况,并将货款用于偿还对第三方债务的情况。该事实认定和货款支付公账私账问题等,经杨律师申请法院将对方涉及的伪造行为资料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 4、代理赵某宾诉四川茂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欠款纠纷案。该案为当事人帮助亲属的公司做业务后权益关系争议纠纷。这类案件众多且当事人因亲属关系原因很少留存双方之间频繁业务来往的凭证等证据或者凭据混乱不清缺损等等,导致举证困难,通过杨律师大量工作才弥补上证据缺陷。对于这类当事人应当对工程结算证据防控有所意识。 5、代理鲁玉真诉中铁物资有限公司公用停车房致人身损害赔偿案,该案涉及共有和私有、公用和私用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问题,涉及个人或单位具体责任主体即将谁作为被告的问题和赔偿项目和责任比例认定等复杂事实关系认定。经过杨律师的娴熟办案技巧和理论分析并结合各相关法律法规融会贯通成功代理该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全部赔偿。 6、代理张某友诉黄某香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原被告离婚涉及财产包括存款近百万,购买的位于玉沙路附近职工福利房一套价值约80余万。购买的位于双桥路某号商品房2套面积共230余平米,其中一套由其子一家居住,另一套出租。另有轿车一部,首饰若干等等。经过杨律师调查了解,委托人即原告对财产付出较多,且在婚姻关系中是受害者,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对原告多分,并结合其他重要情节、事实情况,杨律师在法院审理分割财产时据理力争。后法院听取了杨律师意见,原告分得存款30万、福利房及一套商品房、轿车。作为原告代理人充分保护了其婚姻财产权利。 7、代理罗燕诉向某某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向某要求终止合同认为合同无效。杨律师代理罗燕要求被告过户继续履约。该案涉及无产权二手房屋销售合同是否能要求继续履行,能否要求依约过户。经过杨律师对《合同法》《民法通则》相关条款的透彻解析,终于获得法院支持,并协助法院强制执行过户。 8、代理徐某荣诉成都成华区某物业公司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该案是近年来物业公司涉及的多发常见侵权现象。对于受害者,在举证上是困难的,地位上是弱势的。经过杨律师与该公司多次协调谈判后,对方认可事实存在,该案件获得突破,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9、为张某非法经营罪(涉嫌传销)刑事辩护-(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为共同犯罪的张某涉嫌传销主要成员,涉及金额上千万,为其成功辩护,其获五年有期徒刑。 10、为何某某寻衅滋事罪刑事辩护-(广东省茂名市法院)。何某为四川人,在广东工作,因该案被逮捕。经过杨律师从全案判断分析给法庭提交长达十余页辩护意见为其据理辩驳,法庭采纳了辩护意见,该当事人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决生效后其回到四川接受缓刑考验。 11、为司某某运输毒品罪刑事辩护-(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该当事人因运输毒品(海洛因)达三百余克在火车北站进站检查时被抓捕。按照刑法规定,其有可能会判处死刑或死缓,经过杨律师辩护成功保命,判其无期徒刑。 12、为周某故意杀人罪刑事辩护-(四川成都中院)。周某因与受害人之间发生口角之争过程中使用刀具刺受害人胸部,背部等位置,致使受害人失血过多死亡。周某随后逃离住处。经过杨律师分析其作案经过和犯罪情节等等一系列问题,给法庭从轻处罚建议后,法院采纳杨律师意见判其死缓,成功保命。 及其他重大案件等等。 如果您在经济合同签订、履行中出现法律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成都经济合同财产律师网-杨红琼律师咨询获取法律支持或法律建议。

教育背景
首席主办律师,资深律师,合伙人
社会职务
资深律师,专职律师。主攻专业经济纠纷、买卖交易、合同、遗产继承、离婚财产分割、房地产、建设工程、商贸服务、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刑事案件等。
工作地点

主要工作区域:四川-成都-青羊

具体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48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